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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医改办:
为准确及时把握改革试点情况,根据志刚常务副省长指示,请你们抓紧按以下要求填报进展情况。
一、零差率后药品总体降幅、后续如何保障(供应能否跟上、价格能否稳定)。
二、竞聘上岗何时开始、何时结束,用何种方式,预计分流人员数量,主要采取哪些方式安置。
三、核定任务、核定收支何时结束,国库集中收付何时开展。
四、省财政预拨资金是否到位,县财政是否预拨资金。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。
请各市分县如实填报,于12日上午12:00前电子邮件报省发改委医改办(shc4@ah.gov.cn)。
安徽省医改办
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|